鄉村治理中村規民約的建設研究
【摘要】: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建設,使中國各地農村的村莊環境和村莊精神風貌都煥然一新,但也產生了許多治理的難題。依靠普適性的國家法律解決這些問題有時收效甚微,具有獨特治理優勢的村規民約順勢而為,在農村發揮著因地制宜的治理效果。論文以村規民約為研究對象,運用文獻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治理理論和社會資本理論為理論基礎,著力探討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通過介紹村規民約的作用基礎和重要價值,以明晰村規民約“是什么”和“為什么”倡導加強村規民約建設的問題;二是分析當下村規民約發展的現狀,主要包括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的成功實踐和村規民約存在的內部困境與面臨的外部挑戰兩個方面,以明晰村規民約建設“怎么樣”的問題;三是就村規民約建設存在的內部困境和面臨的外部挑戰,提出完善村規民約建設的建議,以回答當下村規民約建設“怎么辦”的問題。村規民約是根植于鄉村、服務于村民自治的一種民間規范。它在鄉村治理中發揮作用的基礎在于,其發揮作用的社會基礎是德治社會和法治社會;效力基礎是道德內引和權力外懾;關系基礎是血緣關系和地緣關系。它在鄉村治理是村民自治的規范性依據、依法治村的有效實現方式和以德治村的教化力量,因此,倡導村規民約建設對鄉村治理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當下村規民約發展現狀怎么樣?一方面,通過梳理運用村規民約推進鄉村治理的成功案例可以發現,鄉村治理中的村規民約建設有成功之處。另一方面,從鄉村治理的具體實踐來看,村規民約本身即村規民約的制定主體、制定程序、文本內容、實施執行和監督審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成為了阻礙村規民約的健康發展的內部困境;從鄉村治理的整體環境來看,它還面臨著不同方面的外部挑戰:新型城鎮化發展模糊了城鄉界限,使村規民約存在的必要性存在爭議;現代化治理對鄉村的沖擊和影響,使村規民約的適應性面臨挑戰;依法治國的推行不斷培育著鄉村主體的民主法治意識,使村規民約的治理效力遭受質疑。如何加強村規民約的建設?針對村規民約建設面臨的困境與挑戰,村規民約的建設需要從堅持村民會議的制定主體地位、完善制定程序、規范文本內容、提高執行效力和加強監督審查力度出發來紓解它的內部困境;還要堅持政府領導,強化村規民約的價值引導;促進村規民約與國家法的良性互動,實現村規民約的現代化轉型;重振鄉村治理權威,增強村規民約的治理效力,以應對阻礙村規民約發展的外部挑戰。通過以上分析研究,意在提高基層政府對村規民約建設工作的重視,為當下村規民約建設提供有效的策略選擇,力圖為破解鄉村治理困境提供思路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