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高質量發展目標下天津人才政策體系構建研究
【摘要】:黨的十九大報告對中國經濟發展做出重大判斷:“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十四五規劃指出,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的作用,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構筑集聚國內外優秀人才的科研創新高地。但是,如何以人才政策為工具,將人力資本與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進行有機結合,將人才的自身潛力轉化為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已經成為各地政府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自《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便成了國家重大戰略,天津市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為加速人才聚集,帶動產業聚集,助推天津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一套系統的人才政策體系尤為重要。強有力的人才政策體系可以從源頭上解決經濟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新的支撐點。首先,本文通過文獻分析法,梳理了有關人才政策內涵、人才政策內容、人才政策體系、政策評價方法的相關文獻和資料,總結了當前人才政策體系的研究現狀和不足;在文獻分析的基礎上,根據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涵與特征,結合十四五規劃提出了當前經濟高質量發展對人才政策的新要求。其次,結合前人研究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對人才政策的新要求,從人才發展規劃、人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評價、人才流動、人才激勵六大維度選取了57個三級指標,初步構建了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政策體系,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對上述指標進行篩選,剔除了22個重要程度低的指標,最終得到了35個指標,以此構建了適應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政策體系。鑒于人才政策體系的復雜性、特殊性和系統性,本文選取了結構合理度和契合度作為體系評價標準,以期更加全面地反映人才政策體系的綜合質量;根據指標特性,對人才政策體系結構合理性的評價采用的是內容分析法、對人才政策體系契合度的評價采用的是層次分析法和模糊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最后,本文以天津市2016-2020年所發布的人才政策為研究樣本,從政策年度、政策類型、頒布主體和政策內容角度展開分析,并通過上述評價方法對天津人才政策體系進行評價,總結了其存在政策體系協調性有待改進、政策創新性不足和相關平臺建設不足的問題,提出了提升政策吸引力、優化人才評價考核機制、完善人才流動機制、加強激勵政策創新、推動人才平臺載體建設的優化建議,以期加強天津市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城市經濟高質量發展。